摘要:近期,多个监管机构集体出击,针对涉嫌违规欺诈的平台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行动。这一集中打击行动不仅凸显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也向业界发出了强烈信号: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在金融监管愈发趋严的大背景下,多个监管机构通力合作,共同应对违规行为,正逐渐成为一种市场新常态。具体新闻如下:
近期,多个监管机构集体出击,针对涉嫌违规欺诈的平台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行动。这一集中打击行动不仅凸显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也向业界发出了强烈信号: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在金融监管愈发趋严的大背景下,多个监管机构通力合作,共同应对违规行为,正逐渐成为一种市场新常态。具体新闻如下:
就在上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因Changjiang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于担任六宗上市申请的保荐人并履行其职责期间干犯严重且广泛的缺失,对该公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2,000万并暂时吊销牌照1年。
Changjiang证券融资于2015年至2017年12月期间递交的六宗上市申请为:太平洋矿产控股有限公司(太平洋矿产)、亚太网络资讯控股有限公司(亚太网络资讯)、恒电控股有限公司(恒电)、万创国际(开曼)有限公司(万创)、恒升昌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恒升昌)及百应租赁控股有限公司(百应租赁)。
上述公司IPO期间,长江证券融资均为独家保荐代表人。但太平洋矿产上市申请失败、亚太网络资讯及百应租赁的上市申请被发回;恒电、万创及恒升昌的申请在各自呈交六个月后失效。在长江证券融资担任上述公司的IPO保荐人期间,香港证监会经调查发现,长江证券融资:
未在太平洋矿产、万创及恒升昌的上市申请中进行一切合理尽职审查;
未向太平洋矿产、恒电及百应租赁就其符合所有相关上市资格提供适当意见及指引;
并未确保太平洋矿产、亚太网络资讯及万创的招股章程申请版本已披露所有重大资料;
并未就其声称在全部六宗上市申请中已进行的尽职审查工作备存妥善记录。
香港证监会指出,长江证券融资的行为远逊于其作为保荐人应达到的标准,违反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17章的规定和其他监管规定。
考虑到长江证券融资的财务状况,“认错态度”及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记录,香港证监会对其处以罚款2000万元,暂时吊销牌照:由2023年8月18日起计为期一年,或直至监管信纳长江证券融资就其保荐人相关业务具备足够的监控措施和程序以确保其遵循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为止,期限以两者较长为准。
在此期间,长江证券融资不得为任何证券在联交所的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
此外,长江证券另一家香港孙公司也于近期受到处罚。7月13日,因分隔客户款项及向客户提供户口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香港证监会对长江证券资管予以谴责,并罚款340万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获得针对Mina Tadrus和Tadrus Capital LLC的初步禁令。相关命令由纽约东区法院法官弗雷德里克·布洛克于2023年8月22日签署。
据天眼君了解,美国法院命令,在对该诉讼作出最终裁决之前,永久禁止和禁止被告在通过在州际商业中使用任何运输或通信工具、直接或间接使用邮件提供,及出售任何证券时,违反《证券法》和《美国法典》中的禁止使用任何手段、计划或手段进行诈骗;禁止通过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对重大事实进行虚假宣传来获取金钱或财产;及禁止从事对买方构成或将构成欺诈或欺骗的任何交易、实践或业务过程的条例。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3年7月对Tadrus提起诉讼。起诉书称,Tadrus作为Tadrus Capital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参与了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庞氏骗局。至少自2020年9月以来,Tadrus一直在募集和出售对Tadrus Capital Fund LP的投资,Tadrus至少31名投资者那里非法获得了500多万美元资金。
上周,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已决定撤销MECO集团的部分许可。取消将于2023年8月22日生效。之后MECO集团不再有权进行任何受管制的活动。
MECO集团于2018年10月8日获得FCA的监管授权,授权权限包括接受投资者进行投资咨询、同意MECO开展受监管的任何活动、可以向投资者提供交易建议或作为代理人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等。
MECO集团向管理局提交了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监管报告,显示MECO集团并未在监管授权的范围内产生任何收入,此外,没有其他事项表明MECO集团正在进行受监管的活动,英国FCA认为MECO集团没有进行与其部分许可有关的受规管活动。因此,英国FCA决定取消MECO集团的监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