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

2013年政府監管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是英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但獨立於英國政府運作,並通過向金融服務業成員收取費用來獲得資金。 2012年12月19日,《金融服務法2012》獲得王室批准,並於2013年4月1日生效。該法案為金融服務建立了新的監管框架(FCA),並撤銷了金融服務管理局(FSA)。 FCA監管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金融公司,並維護英國金融市場的完整性,著眼於零售和批發金融服務公司的行為監管。

披露交易商
Sanction 罰款
披露摘要
  • 披露信息匹配 監管號匹配
  • 披露時間 2022-10-04
  • 處罰金額 $ 610,508.00 USD
  • 處罰原因 本最終通知涉及違反 SUP 17、SUP 15、PRIN 3 和 MAR 第 16 條的行為,涉及貿易公司領域的市場濫用和交易報告失敗。我們處以經濟處罰。
披露詳情

Sigma Broking Limited

最後通知: Sigma Broking Limited frn:485362 日期:2022 年 10 月 4 日 1. 行動 1.1。鑑於本決定通知中所述的原因,當局特此強制 Sigma經紀有限公司(“ Sigma ”) 根據該法案第 206 條規定,處以 531,600 英鎊的罰款. 1.2. Sigma同意解決此問題,並有資格根據管理局的執行和解程序獲得 10% 的折扣。如果沒有這項折扣,當局將對其處以 590,700 英鎊的罰款 Sigma. 2. 原因總結 2.1.管理局提議採取這一行動,因為(a) 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8月12日期間, Sigma違反了 SUPP 17.1.4R 和 SUPP 17.4.1 EU/SUPP 17 附件 1 EU; (b) 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7月2日期間, Sigma 2016年7月3日至2016年8月12日期間違反sup 15.10.2r, Sigma違反了 EU Mar 第 16 (2) 條(所有期間合稱為“相關期間”),以及 (c) 在整個相關期間 Sigma違反了管理局企業原則(“原則”)的原則 3. 2 Sigma的業務及其失敗的背景 2.2。 Sigma是一家私營經紀公司,為客戶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通過其平台進行全球交易. 2.3. 2008年至2014年底期間, Sigma的核心業務是為客戶提供期貨和期權交易。但在2014年12月, Sigma通過招募幾位經紀商並建立一個向客戶提供這些產品的服務台(“the the the差價合約櫃檯”). 2.4.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是高風險、複雜的金融產品。鑑於其高槓桿率,它們對那些試圖進行市場濫用(包括內幕交易)的人特別有吸引力。槓桿意味著獲得或損失的收益或損失可能大大超過所押注的金額。然而,如果像內幕交易者那樣,客戶擁有股票將朝某個方向變動的非公開信息,則不存在損失風險。儘管意識到其業務風險狀況發生重大變化, Sigma在將業務擴展到這些新領域之前,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或進行任何其他有意義的準備,以確保其符合監管標準. 2.5.此外,在整個相關期間, Sigma其管理機構董事會(“董事會”)未能採取根本性措施,例如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向董事提供充分的管理信息,並確保董事會的決定以書面會議記錄記錄下來,以使其能夠有效發揮治理作用. 2.6。董事會還未能建立、監督有效的合規職能並為其提供資源,也未能發現和解決與以下方面有關的嚴重和系統性失誤: Sigma差價合約櫃檯的市場濫用系統和控制以及交易報告義務. 2.7. Sigma其合規部門的運作沒有明確的報告關係、職責分配或適當合格的員工,也未能確保公司針對其差價合約櫃檯經紀商的行為製定適當的政策和程序。這些已製定的政策沒有適當地傳達給經紀人,也沒有採取適當的措施來確保經紀人遵守這些政策. 3 違反 SUP 17 2.8。在相關期間,SUP 17 要求進行應報告交易的公司及時向管理局發送準確、完整的交易報告。這些報告必須包含這些交易的強制性詳細信息。該管理局依靠公司提交完整、準確的交易報告,使其能夠進行有效的市場監督,並發現和調查市場濫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金融犯罪案件。因此,這些交易報告是協助管理局實現保護和增強英國金融體系完整性的目標的重要工具. 2.9.在整個相關期間, Sigma使用“匹配本金”方法執行客戶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產品交易。對於每筆執行的交易,實際上執行了兩筆交易。儘管 Sigma報告了第一筆交易,但沒有報告第二筆客戶端交易。此外, Sigma未能準確報告其他一些差價合約交易。因此,在相關期間, Sigma未能違反 SU 17.1.4r 的規定,或違反 SU 17.4.1 EU/SUP 17 附件 1 EU 的規定,未能準確報告約 56,000 筆交易. 違反 SUP 15 和 EU MAR 2.10 第 16(2) 條。保護市場免受濫用的現行製度的基石是要求公司確定有合理理由懷疑發生市場濫用的情況,並向監管機構提交可疑交易和訂單報告(“STOR”)(可疑交易報告) (“STR”)2016年7 月3 日之前)。這些是管理局識別可能的市場濫用行為的重要情報來源. 2.11. 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7月2日期間, Sigma違反了sup 15.10.2r,此後直至相關期間結束為止歐盟3月第16(2)條,未能識別97項可疑交易或訂單,這些交易或訂單可能會作為24個strs/stors集體報告給主管當局. 2.12.事實上,在相關時期內 Sigma沒有向當局報告任何 str/stor. 4 違反原則 3 2.13.在有關期間內, Sigma違反了原則 3,未能通過與 CFD 業務活動相關的適當風險管理系統,負責任且有效地組織和控制其事務,特別是未遵守管理局的 MIFID 交易報告要求. 2.14.其中許多失敗源於政府提供的治理和監督完全不充分。 Sigma的管理機構,即由三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 2.15。違反原則3, Sigma沒有任何或任何適當的正式系統和控制措施,使其董事會能夠以結構化方式審查 CFD 部門的業務活動。尤其, Sigma未能:(1) 充分定期召開董事會會議,以使董事會能夠有效監督其董事的 CFD 業務活動; (2) 保存董事會會議記錄,記錄與會者、討論的事項、提出的任何挑戰的性質和達成的決定,足以證明其董事對 CFD 部門的有效監督; (3) 在召開會議之前,獲取並向董事會成員分發有關 CFD 業務的充分管理信息,足以使其活動能夠得到董事的有效審查,以及發現、質疑和任何關注的任何問題提出和監測的補救措施; (4) 在差價合約業務開始之前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足以使其董事能夠審查和了解與此類活動相關的監管要求和市場行為風險,並做好相應準備; (5) 確保負責合規監督和洗錢報告的董事擁有履行並有效履行這些職能所需的技能和培訓; (6) 監控合規部門的充足資源和正常運作,並合理地滿足其要求,包括與差價合約業務相關的政策和程序的實施. 5 2.16。在整個相關期間,董事會未能審查或批准任何描述差價合約部門報告和監控活動的政策和程序。董事會也沒有收到任何或任何充分的關於任何交易監控性質、從 CFD 櫃檯升級至合規的可疑交易數量或已提交給管理局的 STR 或 STOR 數量的報告. 2.17。 Sigma在這方面的安排完全不足以向董事會提供所需的信息,以發揮其在識別、衡量、管理和控制與差價合約業務相關的風險方面的作用,例如市場濫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財務風險。犯罪. 2.18。也違反了原則3, Sigma未能建立有效的合規職能。尤其, Sigma未能:(1) 充分記錄和監督 Tomlin 先生職責的履行情況,如 cf10(合規監督),這些職責已委託給 Sigma首席執行官泰森先生; (2) 充分記錄和傳達合規部門員工以及 CFD 部門協助某些合規相關活動的人員的角色和職責,使這些內容清晰並正確理解; (3) 確保合規部門針對差價合約交易平台上經紀商的行為製定適當的政策和程序,並確保這些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溝通並監督其遵守情況; (4) 確保負責交易報告的工作人員獲得明確的政策和程序以及充分的培訓和指導,以便他們能夠正確履行職責; (5) 確保其擁有有效的系統,包括明確的報告路線以及書面政策和程序,以便能夠遵守其交易後交易監控義務,包括適當及時地升級差價合約櫃檯上的潛在可疑交易,並且隨著差價合約交易量的增加,這些措施仍然有效; (6) 確保為 2016 年 7 月引入 EU Mar 採取充分的準備步驟,儘管 EU Mar 對發現和報告市場濫用行為具有根本重要性. 6 2.19。由於未能管理其潛在的市場濫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相關金融犯罪風險, Sigma還違反了 sysc 6.1.1r. 2.20.當局認為 Sigma其失誤並不嚴重,因為它們限制了當局對市場進行有效監控以及發現潛在內幕交易和市場濫用行為的能力。此外, Sigma未能提交約56,000 份交易報告,也未能識別97 項可疑交易或訂單(這些交易或訂單可能會作為24 個strs/stors 一起向當局報告),這大大增加了潛在可疑交易和金融犯罪未被發現的風險由當局. 2.21。當局特此對 Sigma根據該法第 206 條,金額為 531,600 英鎊. 3. 定義 3.1。本通知中使用以下定義: “該法案”指 2000 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案》; “機構”是指經批准的報告機制,是允許代表投資公司提交交易報告的實體; “當局”是指金融行為當局; “董事會”和/或“董事”是指 Sigma董事會,在相關期間由西蒙·泰森先生、斯蒂芬·約翰·湯姆林先生和馬修·查爾斯·肯特先生組成; “差價合約”或“差價合約”是指兩方(差價合約提供商和客戶)之間相互支付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合同。合同到期時,雙方在不擁有特定金融工具的情況下交換股票等特定金融工具的開盤價和收盤價之間的差額; “CFD 櫃檯”是指 Sigma的業務為其客戶以及受僱或以其他方式保留的客戶提供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 Sigma這樣做. 當本通知中使用“差價合約櫃檯經紀人”或“經紀人”一詞時,任何事實或調查結果不應被理解為與該群體中的所有此類人員有關,甚至不一定與該群體中的任何特定人員有關; “depp”是指手冊中的決定程序和處罰手冊部分; “f&o”指期貨和期權; 7 “手冊”是指主管部門的規則和指導手冊; “EU mar”是指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2014 年 4 月 16 日關於市場濫用的第 596/2014 號條例 (EU); “mrt”指管理局的市場報告團隊; “MIFID ii”是指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2014 年 5 月 15 日關於金融工具市場的第 2014/65/eu 號指令; “原則”是指主管部門對企業製定的原則之一; “rdc”指管理局的監管決策委員會(進一步參見下文程序事項); “相關期間”指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8月12日期間; “SAR”是指根據 2002 年《犯罪所得法》第 7 部分的要求,金融機構等向國家犯罪機構提交的可疑活動報告、涉嫌洗錢的報告; “ Sigma “ 方法 Sigma Broking Limited; “點差投注”是指提供商之間的合同,例如 Sigma,以及以押注的形式押注標的資產(例如股票)的價格會上漲還是下跌的客戶。例如,進行點差交易的客戶並不擁有實物股票,他只是押注於他認為股價走勢的方向; “stor”是指根據《歐盟市場法》第 16(2) 條向當局提供通知的可疑交易和訂單報告; “str”是指根據sup 15.10.2 r向主管部門提供通知的可疑交易報告; “sup”指主管部門的監督手冊; “sysc”是指管理局的高級管理安排系統和控制資料庫; “法庭”是指上級法庭(稅務和大法官法庭); “trup”指交易報告用戶包,是權威的交易報告指南,已發布多個版本。第1版自2007年11月起生效;第2版​​自2009年9月21日起生效;第3版自2012年3月1日起生效; 3.1版本於2015年2月6日生效. 8 4. 事實和事項背景 4.1. Sigma是且在有關期間是經當局授權的經紀公司。它為客戶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通過其交易平台訪問全球交易所. 4.2.在相關時期內,幾乎所有 Sigma的交易是由客戶指示進行的 Sigma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彭博消息進行經紀,只有極少數客戶使用直接市場准入. 4.3. 2014年12月, Sigma擴大其業務,超越向基金和機構提供的 F&O 核心服務,並建立了差價合約櫃檯,向主要由高淨值人士組成的客戶群提供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 4.4.為了發展 CFD 櫃檯的業務,在 2015 年初, Sigma招募了幾家擁有自己既定客戶群的經紀人,他們的報酬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產生的費用水平,而不是固定的基本工資. 4.5.執行的差價合約交易數量 Sigma自 2014 年 12 月實施 CFD 服務台後穩步增長。2015 年第一季度, Sigma執行了 1,911 筆交易,這一數字在 2016 年第一季度上升至 5,757 筆交易。儘管到 2016 年每天有多達 100 個持倉, Sigma的貿易監管仍然完全是手動的;自動電子監控工具和基本案件管理軟件均未用於促進交易活動監控或維持審計追踪。因此, Sigma未能識別可能可疑的交易. 4.6. 2016年1月,管理局發現交易報告異常情況 Sigma,導致發現 Sigma自2014年12月差價合約櫃檯成立以來,未能報告其與客戶執行的任何股票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並且從未向監管機構提交過可疑交易報告. 監督訪問 Sigma2016 年 6 月,確定了進一步令人擔憂的原因: Sigma符合監管標準. 4.7. 2016年8月12日,針對監管發現的問題, Sigma自願向監管機構申請對其與 CFD 櫃檯相關的權限施加某些限制. 9 Sigma的系統和控制委員會治理 4.8。在相關期間,董事會由三名董事組成:simon tyson,他被批准履行 cf3(首席執行官)、cf1(董事)和 cf11(洗錢報告)受控職能; matthew kent,獲准履行 cf1(主管)控制職能;steven tomlin,獲准履行 cf1(主管)和 cf10(合規監督)控制職能. 4.9.在有關期間內, Sigma董事會沒有正式定期召開會議. Sigma描述了舉行非正式會議“每位董事和其他高級職員之間進行的臨時討論”。此類會議沒有正式記錄。因此,不存在與會者的記錄、討論的事項、提出的任何挑戰的性質或達成的決定。因此, Sigma無法證明其董事會正常運作或對 CFD 部門活動的有效監督. 4.10.董事會也沒有根據任何描述其程序和責任的職權範圍或任何類似的此類文件來運作 Sigma董事可以衡量他們是否遵守這些規定並提供有效的治理監督. 管理信息 4.11。董事會在相關期間舉行會議時,沒有向他們提供結構化的管理信息,使他們能夠了解 CFD 部門的業務,從而能夠審查其活動、發現任何關注的問題以及提出任何補救措施並進行監控。 Sigma無法向管理局提供任何董事會文件或簡報,或員工(例如合規工作人員)向董事會成員簡要介紹 CFD 服務台運營情況的任何記錄. 4.12.於有關期間,董事會並無收到CF10或CF11有關其監督領域事宜的正式書面報告。如果他們向董事會提供口頭簡報,則沒有足夠的記錄說明所說的內容或為解決所提出的問題而達成的任何決定,因為沒有記錄任何會議記錄. 10 4.13。從 2015 年 1 月開始,合規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為董事會提供了季度更新,主要概述了所需採取的行動。但沒有證據表明董事會有效地利用這些更新來監控和監督所提出的關注事項的進展情況. 4.14。 Sigma保留了風險登記冊,但沒有證據表明董事會正式或非正式地使用該登記冊有效地監控和監督企業面臨的風險。例如,2014 年 12 月輸入的風險是缺乏最新和/或全面的政策和程序。為解決這一風險而採取的控制措施據稱是已經制定或正在製定程序以確保 Sigma符合現行監管要求。該風險被歸類為“嚴重”,風險登記冊將其定義為“極有可能受到監管譴責和/或需要大量支出或時間的補救行動。”風險登記冊將此記錄為高風險,必須接受審計審查。儘管這些問題很嚴重,但沒有證據表明董事會在相關期間監測了這一風險或記錄了為落實全面政策而採取的步驟. 4.15。需要進行以下方面的補救工作 Sigma一位高級官員發送的一份備忘錄中闡述了該公司的治理及其業務各方面(包括 CFD 部門)的政策和程序。 Sigma 2014 年 11 月 28 日向 tyson、tomlin 和 kent 先生致函的員工。該備忘錄除其他事項外,還記錄了需要: a) “審查和更新 [ Sigma的]合規手冊和所有相關政策(供董事會批准)以確保債券和差價合約包含在內”; b) “審查主要合規政策/程序,包括合規監控計劃(特別是在新業務的背景下)”; c) “建議(並在必要時協助實施)適當的治理程序/實踐[ Sigma ] 董事會和委員會層面,包括組織/結構圖和信息流”; d) 在 CFD 部門標題下,“進展/起草所有第三方文件/協議以及所有內部合規/風險政策和程序。” 4.16。儘管這些關切被直接提請審計委員會注意,但沒有證據表明它試圖以結構化的方式監測這些領域中任何一個領域的進展情況,或根本沒有尋求監測委派執行任務的工作人員的最新情況。 11這些任務. 4.17. 受控職能的分配和執行儘管上文第 4.8 段中提到的受控職能名義上是在董事會董事之間分配的,但這些職能的分配很少考慮每位董事的能力、培訓或以往經驗. 4.18。湯姆林先生被任命並履行 cf10 控制的職能 Sigma從 2008 年 8 月 10 日起。由於之前缺乏擔任 cf10 職位的經驗,他不太情願地這樣做,但還是接受了這一職位,因為內部沒有其他合適的合格人員。 Sigma這樣做。例如,在監督訪問之前,他沒有接受過任何有關交易報告的培訓. 4.19。在整個相關期間,湯姆林先生的 CF10 職責包括監督 CFD 部門。湯姆林先生在接受當局採訪時解釋說,由於他在該行業的經驗,他很樂意履行 cf10 的監督職責 Sigma的 F&O 業務,但他在 CFD 業務方面一直感到不舒服。他認為它是一種必需品,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目的,直到他可以將它傳遞給比他有更合適經驗的人. 4.20。泰森先生被任命並在相關期間履行 CF11 控制職能,儘管他沒有相關資格,或接受過任何培訓(例如與特別行政區、金融犯罪或市場濫用相關的培訓),以使他能夠正確地履行職責. 4.21。關於 CF10 和 CF11 的控制職能,泰森先生表示,他希望自己和湯姆林先生停止履行這些職責,因為“這並不能公平地反映誰在日常工作中以及誰在做這些工作”。擁有公司內的相關知識”. 4.22。除了這些受控職能的分配之外,董事會董事之間沒有明確的職責分配,例如通過責任聲明或僱傭合同的方式,規定每位董事在履行其受控職能方面的期望,超過的各個部分 Sigma的生意. 12 4.23。從 2009 年起,泰森先生全面參與公司的日常運營,湯姆林先生參與程度較小. 4.24。肯特先生對公司的參與主要限於戰略決策和發展業務關係. 4.25。在Tyson 先生於2014 年10 月21 日抄送給Tomlin 先生的一封電子郵件中,主題為“回复:合規性和FCA 相關事宜”,他寫道“回复:CF10 和CF11 職位- 我將擔任CF10 職位,同時保留CF11 職位”。位置。不建議將其作為交換”。但沒有澄清或正式確定該提案是否涉及所有 CF10 職責或僅與 CFD 部門相關,或者實際上從何時生效. 4.26。董事會於 2015 年 9 月向全體員工發送了另一封電子郵件,宣布“西蒙·泰森現在將負責兩個公司的合規監督 (cf10)” Sigma經紀和 Sigma美洲”. 4.27。但 Sigma沒有通知管理局或尋求其批准任何此類履行 cf10 職能的責任轉移,湯姆林先生在整個相關期間仍然是獲准履行該職能的人. CFD 服務台活動開始前的風險評估 4.28.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是風險較高的產品。它們的槓桿性質使它們對那些試圖進行市場濫用(包括內幕交易)的人特別有吸引力。 Sigma認識到了這一點。儘管企業的風險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Sigma在擴展到這一風險較高的業務領域之前未能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 4.29。董事會之前沒有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方面的經驗或專業知識,也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對這些產品進行自我教育或預測和管理相關風險。例如,合規資源 Sigma保持不變,並且沒有為監督這方面的工作人員提供額外的培訓 Sigma的生意. 合規監督和責任委派 4.30.在接受管理局採訪時,泰森承認自己對 CFD 部門的活動了解有限,但聲稱對其活動的監督已適當委託給法律和 13 個合規部門的員工。但此類授權,正如可能已經做出的那樣,沒有明確記錄,結果是,哪些責任被授權以及被授權給誰存在不確定性。. 4.31。 tyson 先生表示,合規責任已下放的人員之一是 a 先生,他是一名高級律師,在之前向客戶提供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的公司中曾履行過 cf10 和 cf11 職能。 a先生加入 Sigma2014 年中期,最初擔任顧問,並從 2015 年初開始擔任正式員工。另一位是合規部門的初級員工,b 先生. 4.32。泰森先生表示,“[a先生]在公司擔任兩個角色,一個是在其作為執業律師的職責中提供建議並處理任何法律事務。另一個是向內部合規部門提供建議、實施和運營 Sigma…作為一家公司,我們根據新的業務部門將我們當時認為適當的技能和知識引入了公司…因此[a先生]在[兩家公司]擔任過cf10、cf11職能,我們認為知識和經驗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可以彌補我們所擁有的差距”。泰森先生觀察到“我認為我們並不依賴史蒂夫[湯姆林]來履行這一職能[cf10]。在聘請 [a 先生] 之前,我們依賴外部合規諮詢公司”. 4.33。然而,A 先生告訴管理局,除了就監管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外,他在合規方面沒有任何職責。他表示,曾討論過他擔任合規主管一職的可能性,但他從未同意這樣做. 4.34。泰森先生表示,至於他在 cf11 中的角色表現,為了監督 Sigma遵守當局關於反洗錢系統和控制的規則,他依靠 a 先生來處理“日常事務”. 4.35。 Sigma無法向主管部門提供一份經簽署和商定的職務說明,其中規定a 先生的合規責任、金融犯罪責任、湯姆林先生或董事會委託給他的事務,或者更一般地說,與他對以下機構的活動的責任有關的責任:合規部門。雙方交換了一份僱傭合同草案 Sigma2015 年 2 月 17 日,a 先生將自己的角色描述為“總法律顧問兼首席合規官”。 2014年11月a先生與tyson、tomlin和kent先生之間的通信表明,a先生正在與他們就法律和合規事宜進行溝通. 14 4.36。 Tomlin 先生表示,CFD 部門完全不屬於他 CF10 的職責範圍,並且他沒有參與該部分業務中出現的合規問題. 他不知道有哪些關於差價合約櫃檯監視的系統和控制措施,也不知道有哪些實際安排來調查潛在的可疑交易。他不知道誰負責 CFD 櫃檯上的可疑交易報告,也不知道任何可疑交易報告或報告 Sigma可能已提交由其活動引起的。湯姆林先生表示,CFD 部門“由西蒙(泰森)作為一家獨立公司運營”. Sigma4.37. 合規部門在有關期間,b先生是該公司唯一的僱員 Sigma的合規部門。他之前沒有差價合約經驗,並認為他的職責僅限於 Sigma的 f&o 活動。 B 先生表示,CFD 部門負責管理自己的合規問題,包括市場濫用監督和交易報告,日常合規責任由 A 先生和參與風險監控的個人 C 先生分攤。用於 CFD 櫃檯。他相信泰森先生批准了這一安排. 4.38。然而,a 先生表示,b 先生作為合規官員,全面負責合規和監控市場濫用行為。 C 先生否認對市場濫用監督負有責任,並表示這是 B 先生的責任,他將自己的職責描述為圍繞槓桿和追加保證金做出基於風險的決策,並與 Sigma的對沖交易對手. 4.39。無論實踐中的情況如何,或者個人對自己或他人的責任的理解如何,這些安排都不清楚和混亂,並且這些安排或責任劃分都沒有得到充分的記錄 Sigma. 4.40。沒有證據表明 CFD 櫃檯的交易系統被 Sigma其合規部門無法執行任何實時交易監控,也沒有任何自動監控系統使其能夠進行有效的交易後監控。 Sigma甚至沒有使用基本的管理軟件(例如電子表格)來促進交易活動的監控或維護審計跟踪. 4.41。 Sigma 15 沒有為合規部門招聘合格的合規工作人員,也沒有為合規部門的員工提供必要的培訓,而且在整個相關期間,該部門仍然沒有足夠的資源,無法充分監控CFD 部門不斷增長的業務。對合規資源不足和無效的擔憂沒有有效升級,而且這種情況也沒有得到糾正. 4.42. 合規監測計劃在有關期間內, Sigma制定了一份名為合規監測計劃(“cmp”)的政策文件,該文件將其目的描述為: Sigma可以定期監控其活動,以確保其始終遵守所有相關規則和條例,並找出薄弱或不合規的領域. 4.43。根據《議定書》/《公約》締約方會議, Sigma ,“定期進行監控,並將結果提交給高級管理層進行審查,並確保及時採取行動糾正發現的任何缺陷或違規行為”. 4.44。 《議定書》/《公約》締約方會議還規定,“完成監測後的結果和建議將酌情分發給董事會和直線管理層。合規官員每月向管理委員會報告,並在其報告中納入任何適當的監督事項”。 Sigma無法證明其遵守這些報告和監測標準. 4.45。 《議定書》/《公約》締約方會議解釋說,它分為單獨的測試,按四個不同的頻率進行: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和每年,以反映當前對與每項基本活動相關的運營和監管風險的評估。它指出,重要的是要證明 Sigma的 cmp 及支持文檔. 4.46。 CMP 在其“2014 年高級計劃”中確定的許多其他事項包括對洗錢和金融犯罪流程進行季度監測,包括對可疑活動報告登記冊進行審查,以及對市場行為進行審查以防止公司成為渠道防止市場濫用,並進行日常監控,以確保所有通過電話進行的交易均被記錄. 4.47。 CMP 的商業標準部分於 2014 年 8 月給予“市場行為”中等風險評級,監控記錄為季度,原因如下:“FCA 在已發布的指南、市場觀察出版物和眾多演講中提出了擔憂,所有受監管實體在當前環境下,更有可能進行市場濫用行為或成為市場濫用行為的渠道”. 16 4.48。 Sigma無法提供任何支持文件來證明按照 CMP 的設想對 CFD 服務台的活動進行了任何季度監測,然後向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報告。在相關期間內 Sigma沒有每天或根本沒有監聽電話交談. 差價合約櫃檯政策和經紀人行為監控 4.49。 Sigma無法向管理局提供清楚的信息,說明其在相關期間針對 CFD 部門的活動制定了哪些政策和程序,例如案頭手冊。許多本應由書面政策涵蓋的領域似乎沒有製定書面政策,而這些政策文件中 Sigma,許多人沒有記錄它們何時實施或何時可能被修訂(如果有的話). 4.50。以下是其中一些缺陷的示例: • 沒有關於從 CFD 服務台升級或考慮 strs/stors 的正式書面程序或政策, Sigma的市場行為政策和程序僅涉及在發現可疑交易時報告可疑交易報告的程序; • 在相關期間, Sigma沒有監聽任何電話交談,這違反了其自身的合規政策; • 沒有正式的書面政策禁止使用未記錄的設備接受指令 Sigma的客戶,或提供有關限制使用個人設備或使用個人電話與客戶溝通的任何培訓,從而使 Sigma違反 cob 11.8.5ar; • 因此,差價合約櫃檯上的經紀商有時會在其個人移動設備上使用加密的聊天應用程序與客戶溝通並接受客戶的訂單,而無需遵守合規規定或未經合規批准. 4.51。在相關期間,存在一些涉及差價合約櫃檯上某些經紀商的安排的例子,如果適當的政策和程序到位,這些安排本應受到監督和監控. 差價合約櫃檯的經紀商與客戶簽訂了授權書(“PoA”)安排,既沒有宣佈為利益衝突,也沒有受到合規性監控. 17 差價合約櫃檯上的一名經紀人對一名家庭成員的交易賬戶持有 POA,在相關期間,他從該家庭成員那裡收到了總計超過 100,000 英鎊的貸款。這些貸款沒有記錄在 Sigma的禮品和優惠登記或報告給合規部. 基於佣金的報酬 4.52。在這些缺陷的背景下 Sigma的政策,其基於佣金的薪酬結構激勵差價合約櫃檯的經紀人專注於他們的交易活動,這可能會損害促進潛在市場濫用行為的識別和升級。差價合約櫃檯的經紀商沒有工資,但有權獲得客戶產生的淨收入的高達 60% 作為佣金. 4.53。雖然這種薪酬結構在行業內並不罕見,但它們可能會帶來應予以緩解的衝突。例如,主要依賴手續費收入的經紀商可能不願意升級對高收入客戶交易的擔憂。明確的前台政策和程序以及日常合規監控可以降低可疑交易未適當升級的風險。在相關期間內 Sigma缺乏任何此類監控。由於差價合約櫃檯上的許多經紀人與其客戶保持著密切的個人關係,這些衝突進一步加劇,其中包括,如上例所示,接受未向客戶申報的個人貸款的經紀人。 Sigma. 4.54。此外,湯姆林先生唯一的收入來自 Sigma在相關期間的大部分時間裡,經紀業務都來自於他的交易,這在他履行 cf10 職能時造成了潛在的進一步衝突,而本應妥善管理這一職能. 交易報告 4.55。在相關期間,SUP 17 和交易報告用戶包(“TRUP”)中的指南要求進行應報告交易的公司及時向管理局發送準確且完整的交易報告。這些交易報告通過幫助金管局識別潛在的市場濫用情況,幫助其實現保護和增強英國金融體系完整性的目標。每份交易報告應包括以下 18 個要素:有關交易的金融工具、進行交易的公司、買方和賣方以及交易的日期和時間的信息. 4.56。 trup(2015 年 2 月 6 日起生效的 3.1 版)第 10.1 節包含以下有關公司數據完整性義務的指導:“我們期望公司的控制和審查流程體現原則 3 並遵守 sysc 義務。為此,公司應通過全面測試其完整報告流程並定期執行“端到端交易對賬”來驗證其向 FCA 提交的報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我們認為“端到端對賬”是指將公司的前台交易記錄和數據與其提交給其分支機構的報告以及從 FCA 交易報告數據庫中提取的數據樣本進行對賬(參見第 10.1.1 節) . )”。 4.57。第 10.1.1 節。指出:“為了幫助檢查報告是否已成功提交給我們,公司可以使用我們網站上的在線表格索取交易報告樣本。 [...]我們鼓勵公司不時使用此設施作為其審查和對賬流程的一部分。這使得公司能夠將我們收到的報告與他們自己的前台交易記錄以及公司(或其代表)提交給他們的部門的報告進行比較。公司還應根據我們發布的指南,檢查其交易報告中各個數據元素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對交易報告規則和要求的遵守情況。” 4.58。在有關期間內, Sigma沒有使用該設施. 4.59。在整個相關期間, Sigma使用“匹配原則”方法執行客戶差價合約和點差交易產品交易。對於每筆執行的交易,實際上執行了兩筆交易。儘管 Sigma報告了第一筆交易,但沒有報告第二筆客戶端交易. 4.60。 2016 年 2 月,該機構的市場報告小組(“mrt”)致函 Sigma提出 MRT 已發現的關於完整性和準確性的擔憂 Sigma的交易報告。在這些溝通之後, Sigma指示一家專業監管報告公司(a 公司)審查其向當局提交的報告,該報告取自當月早些時候的一周樣本,以評估其對 SU 第 17 章規則的遵守情況. 19 4.61。 2016年4月,a公司向其報告了其調查結果 Sigma並交給當局。同時 Sigma湯姆林先生管理的 F&O 業務是合規的,調查結果顯示 CFD 部門的活動存在重大報告失誤。這些缺陷包括:在一周樣本中報告的 1,346 個差價合約中,有 1,314 個差價合約的工具描述與衍生品類型不匹配。描述以“sb”結尾,表示點差交易,儘管所有這些交易都是針對經紀公司的差價合約對沖;差價合約以英鎊貨幣報告,儘管所述價格反映了股票交易的便士(例如,巴克萊銀行報告為 164.56 便士,而不是 164.56 便士)。在大多數情況下,英國股票價格需要除以 100,然後才能以主要貨幣報告。該問題影響了一周樣本中 1,346 種差價合約中的 1,257 種;儘管 a 公司能夠匹配來自 的所有 383 筆差價合約交易 Sigma權威機構接受的交易原始數據,來自一日樣本,這些交易僅代表對沖部分 Sigma的差價合約活動及其客戶端差價合約未按要求報告. 4.62。特別是,未能報告客戶端差價合約會嚴重影響監管機構進行有效監督的能力。如果沒有客戶端交易報告,mrt 無法區分每個人進行的交易,並且無法完整了解每個人可能在多個公司之間進行的交易活動,或者實際上僅由客戶進行的任何活動持有賬戶於 Sigma. 4.63。泰森先生告訴當局 Sigma未能報告客戶端差價合約是源於差價合約櫃檯成立時的“真正的誤解”. 4.64。在有關期間內, Sigma未能違反 SU 17.1.4r 的規定,或違反 SU 17.4.1 EU/SUP 17 附件 1 EU 的規定,未能準確報告約 56,000 筆交易. 可疑交易報告 - STR 和 STOR 4.65。從相關期間開始至 2016 年 7 月 2 日,SUP 15.10.2 R 規定,與客戶或為客戶安排或執行交易的公司,如果有合理理由懷疑該交易可能構成市場濫用20,則必須通知毫不拖延地授權;此後及整個相關期間內,EU MAR 第 16(2) 條對可疑訂單和交易具有類似的效力. 4.66。 Sigma對其在市場濫用方面的監管義務缺乏了解,特別是對str/stor制度與SAR制度之間的根本區別缺乏了解。 Sigma沒有製定適當的政策或程序,也沒有提供培訓,使工作人員能夠識別和上報可疑交易。結果,人們之間普遍存在不確定性和誤解 Sigma工作人員了解有關市場濫用的監管義務、哪些交易應被視為可疑、何時應升級此類交易以及向誰報告. 對可疑交易的擔憂升級 4.67。於有關期間,並無關於升級或考慮可疑交易的正式程序或政策。在差價合約櫃檯識別可疑交易的非正式但廣泛接受的慣例是,前台工作人員向差價合約櫃檯的高級成員口頭傳達他們的懷疑,這些高級成員會在決定是否向泰森先生口頭提出此事之前發表個人觀點。記錄保存基本上不存在;未記錄有關可疑交易的討論,包括支持任何不提交 STR/STOR 決定的理由. 4.68. 可疑交易升級的書面程序2015年5月,一名高級差價合約櫃檯交易員通過一封簡短的電子郵件向差價合約櫃檯表示,在與a先生和c先生討論可疑交易之前,應以書面形式向他上報可疑交易;然而,沒有向任何經紀人發出隨附的指導,使他們能夠了解如何識別可疑交易。儘管有這一明顯的程序變化 Sigma,從那時起直到相關期間結束,差價合約櫃檯上的經紀商僅進行了八次此類升級. 4.69。在有關期間內, Sigma沒有向當局提交任何strs. 4.70。在 2016 年 5 月與當局的通信中, Sigma描述了據稱 c 先生負責“實時”監控 CFD 櫃檯的職責,並表示他:“通過平台獲得綜合視圖並審查當天的所有客戶交易;交易平台生成所有交易以及相關損益的日終報告,[c 先生]每天進行審查; [mr 21 c] 將向合規部報告任何可疑交易,以供進一步評估; [c 先生] 得到了 [技術和運營方面的高級人員] 的支持,在他缺席的情況下,他將履行這一職責。”但這些責任並沒有記錄在任何 Sigma的政策或程序;並且沒有任何地方將它們正式指定給 c 先生. 4.71。在接受管理局採訪時,C先生否認對市場濫用監管負有責任,並堅稱這是B先生的責任. 準備引入歐盟 mar 4.72。在相關時期結束時,《市場濫用條例》於 2016 年 7 月 3 日生效,為經紀公司在管理市場濫用風險方面引入了額外的保障措施和責任。 Sigma儘管 EU Mar 對於識別、預防和偵查市場濫用行為具有根本重要性,並且當局發布通訊提醒企業遵守 EU Mar 義務,但並未採取任何準備措施來引入 EU Mar. 儘管相關成員 Sigma的工作人員參加了有關實施 EU Mar 的課程,但內部沒有正式的演示、公告或通訊 Sigma關於 2016 年 7 月因歐盟 Mar 的引入而導致的 ST 制度的變化. 差價合約櫃檯的交易後監督 4.73。在相關期間,誰負責進行交易後監控以識別包括市場濫用在內的潛在可疑交易活動,這一點存在混亂。實際上,沒有人扮演這個角色。沒有概述在差價合約櫃檯進行交易後監控的政策或程序,也沒有幫助工作人員識別可疑訂單或交易的閾值、參數或標準. 4.74。自2016年3月起,合規部門開始對F&O交易進行每月交易後監督,但沒有對CFD櫃檯進行交易後監督. 4.75。 Sigma其差價合約交易依賴人工監督,而沒有適當的分析或案例管理工具,這阻礙了其捕獲可疑活動類型和有效識別模式的能力。考慮到差價合約櫃檯每日執行的交易量, Sigma應該實施內部解決方案來整理交易數據並跟踪和評估新出現的懷疑. 22 strs / stors 4.76 的書後回顧。 2017年2月, Sigma設立了一個小組,對相關期間 CFD 櫃檯上發生的所有交易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需要向管理局(“小組”)發出任何必要的 str 或 stor 通知。該小組由四人組成,其中包括新聘的合規部門成員. 4.77。第一的, Sigma使用自動市場濫用監控軟件來標記需要根據技術人員批准供差價合約台當前交易監控軟件使用的參數進行審查的交易。此過程標記了 1,621 筆交易。其次,差價合約部門的一名高級人員和合規部門新聘的一名高級成員對標記的交易進行了初步審查。第三,專家小組相應地審查了初步分析,以確定職權範圍. 4.78。專家小組的審查結果確定了相關期間的 97 筆可疑交易或訂單,這些交易或訂單可能會作為 24 筆可疑交易或訂單集體報告給管理局,而此前專家組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交易或訂單。 Sigma視為潛在可疑。然而,其中一些通知評估是在利用了其他人無法獲得的信息的情況下進行的。 Sigma交易時;例如隨後的交易行為,或當局要求提供信息的賬戶. Sigma並沒有表明很大一部分只能通過事後才能識別. 可疑活動報告 4.79。 SAR 是一項製度的一部分,根據該制度,與洗錢或犯罪財產相關的可疑活動將向國家犯罪局的英國金融情報部門報告. SARS提交4.80。在相關期間,僅提交了兩個特別報告員 Sigma到國家犯罪局。儘管至少有一項可疑交易與可疑交易有關,但沒有向管理局提交任何可疑交易報告或可疑交易報告. 23 5. 失敗 5.1。與本通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見附件A. 5.2. SUP 17.1.4R 規定:“執行以下交易的公司: 在受監管市場或規定市場上獲准交易的任何金融工具(無論交易是否在此類市場上進行);或任何場外衍生品,其價值源自或以其他方式依賴於獲准在受監管市場或規定市場上交易的股權或債務相關金融工具;必須向管理局報告交易的細節。” 5.3. SUP 17.4.1EU 規定:“根據 MiFID 第 25(3) 和 (5) 條進行的交易報告應包含 SUP 17 附件 1 EU 中指定的與相關金融工具類型相關的信息,並且FCA 聲明尚未擁有或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獲取。” 5.4. SUP 17 附件 1 EU 規定了交易報告的最低內容,包括字段標識符和描述. 5.5.在有關期間內, Sigma未能違反 SU 17.1.4r 的規定,或違反 SU 17.4.1 EU/SUP 17 附件 1 EU 的規定,未能準確報告約 56,000 筆交易. 5.6. SU 15.10.2r 規定:“與客戶或為客戶安排或執行交易的公司,如果有合理理由懷疑該交易可能構成市場濫用,則必須立即通知 FCA。” 5.7. 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7月2日, Sigma未向當局報告 17 strs 違反了 SUPP 15.10.2R. 5.8. 《EU Mar》第16(2)條規定: 24“任何專業安排或執行交易的人均應建立和維持有效的安排、系統和程序,以發現和報告可疑訂單和交易。如果該人有合理理由懷疑任何金融工具的訂單或交易,無論是在交易場所內或之外下達或執行,可能構成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或企圖內幕交易或市場操縱,該人應通知主管部門[其註冊地或總部所在地的成員國]的權威,毫不拖延。” 5.9. 2016年7月3日至2016年8月12日, Sigma未向主管部門報告 7 起事故,違反了《歐盟市場法》第 16 (2) 條. 5.10.原則 3 規定公司必須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以負責任且有效的方式組織和控制其事務,並建立適當的風險管理系統. 5.11.違反原則3, Sigma沒有任何或任何適當的正式系統和控制措施,使其董事會能夠以結構化方式審查 CFD 部門的業務活動。尤其, Sigma未能:(1) 足夠定期地召開董事會會議,以便其董事能夠有效監督 CFD 部門的業務活動; (2) 保存董事會會議記錄,記錄與會者、討論的事項、提出的任何挑戰的性質和達成的決定,足以證明其董事對 CFD 部門的有效監督; (3) 在召開會議之前,獲取並向董事會成員分發有關 CFD 業務的充分管理信息,足以使其活動能夠得到董事的有效審查,以及發現、質疑和任何關注的任何問題提出、監測的補救措施; (4) 在差價合約業務開始之前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足以使其董事能夠審查和了解與此類活動相關的監管要求和市場行為風險,並做好相應準備; (5) 確保負責合規監督和洗錢報告的董事擁有履行並有效履行這些職能所需的技能和培訓; 25 (6) 監控合規部門的充足資源和正常運作,並合理地滿足其要求,包括與 CFD 業務相關的政策和程序的實施. 5.12.也違反了原則3, Sigma未能建立有效的合規職能。尤其, Sigma未能:(1) 充分記錄和監督 Tomlin 先生委託給 cf10(合規監督)的職責的履行情況 Sigma首席執行官泰森先生; (2) 充分記錄和傳達合規部門員工以及 CFD 部門協助某些合規相關活動的人員的角色和職責,使這些內容清晰並正確理解; (3) 確保合規部門針對差價合約經紀商的行為製定適當的政策和程序,並確保這些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的溝通和監控; (4) 確保負責交易報告的工作人員獲得明確的政策和程序以及充分的培訓和指導,以便他們能夠正確履行職責; (5) 確保其擁有有效的系統,包括明確的報告路線以及書面政策和程序,以便能夠遵守其交易後交易監控義務,包括適當及時地升級差價合約櫃檯上的潛在可疑交易,並且隨著差價合約交易量的增加,這些措施仍然有效; (6) 確保為 2016 年 7 月引入 EU Mar 採取充分的準備步驟,儘管 EU Mar 對發現和報告市場濫用行為具有根本重要性. 5.13。 Sigma也未能建立、實施和維持充分的政策和程序,足以確保其遵守監管體系規定的義務,並應對其可能被用來進一步促進金融犯罪的風險,從而違反了 sysc 6.1.1r. 26 6. 制裁經濟處罰 對下列行為施加經濟處罰的權力 Sigma6.1. 的行為該法第206條規定,如果授權公司違反了該法或根據該法或任何直接適用的歐盟法規或根據Mifid制定的決定對其施加的要求,主管部門有權對該公司處以處罰. 6.2.當局認為 Sigma違反了sup 17.1.4r、sup 17.4.1eu/sup 17 附件 1 EU、sup 15.10.2r、EU Mar 第 16(2) 條和原則 3. 6.3. DEPP 第 6 章規定了管理局施加經濟處罰的政策. 對於 2010 年 3 月 6 日或之後發生的行為,管理局採用五步框架來確定適當的經濟處罰水平。 DEPP 6.5A 規定了適用於對企業實施經濟處罰的五步框架的詳細信息. 6.4.鑑於違反 SUP 15.10.2R、EU MAR 第 16 (2) 條、SUP 17.1.4R、SUP 17.4.1 EU/SUP 17 附件 1 EU 和 SYSC 6.1.1R 發生在原則 3 違反期間,並且基於類似的事實,管理局認為對這些違規行為處以綜合經濟處罰是適當的. 步驟1:除渣6.5。根據 DEPP 6.5A.1G,在步驟 1 中,如果可以切實可行地量化該行為,管理局將尋求剝奪公司直接從違規行為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6.6.當局尚未確定任何經濟利益 Sigma直接源自其違規行為. 6.7.因此,第 1 步為 0 英鎊. 第 2 步:違規行為的嚴重性 6.8。根據 DEPP 6.5A.2G,管理局在第 2 步確定反映違規嚴重性的數字。 27 如果一家公司從特定產品線或業務領域產生的收入金額表明其違規行為可能造成損害或潛在損害,則該數字將基於該公司從相關產品或業務獲得的收入的百分比區域. 6.9。管理局認為,所產生的收入 Sigma的 CFD 服務台表明了其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危害或潛在危害。因此,主管部門根據百分比確定了一個數字 Sigma的相關收入。 Sigma相關收入是指通過以下方式獲得的收入 Sigma在違約期間. 的時期 Sigma違規時間為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8月12日. 6.10。當局認為 Sigma此期間的相關收入為 £3,580,025. 6.11.確定相關收入後,主管部門將決定該收入的百分比,作為處罰的依據。在做出此決定時,當局將考慮違規的嚴重性並選擇 0% 到 20% 之間的百分比。該範圍分為五個固定級別,按浮動比例表示違規的嚴重程度。違規越嚴重,級別越高。對企業的處罰分為以下五個級別: 1 級 – 0% 2 級 – 5% 3 級 – 10% 4 級 – 15% 5 級 – 20% 6.12.當局已確定事件的嚴重性 Sigma出於步驟2 的目的,將的違規行為定為4 級,並考慮到: (1) depp 6.5a.2g(6-9) 提供了主管機構通常會考慮的因素,這些因素反映了違規行為的影響和性質,以及是否是故意或魯莽地實施,在決定哪種程度的處罰最能表明違規行為的嚴重性時; (2) depp 6.5a.2g(11) 列出了可能被視為“4 級或 5 級因素”的因素; (3) depp 6.5a.2g(12) 列出了可能被視為“1、2 或 3 級因素”的因素。 6.13。其中,主管部門認為以下因素是相關的: 28 (1) Sigma如果為合規部門提供充足的資源並實施適當的交易報告和監控系統,則可以節省原本可能產生的成本; (二)未給消費者、投資者或者其他市場使用者造成損失; (3) 儘管違規行為可能對市場產生不利影響,因為它們增加了市場濫用行為未被發現的風險,但並未對市場信心或秩序產生不利影響; (4) 違規行為暴露出嚴重的系統性缺陷 Sigma與 CFD 部門活動監督相關的程序、管理系統和內部控制; (5) 由於針對市場濫用行為的各級“防禦”的失敗,潛在可疑交易可能因違規而未被發現的風險顯著增加。 Sigma :在 CFD 櫃檯層面;在其合規部門內;董事會層面的治理;並且因為 Sigma交易報告和 str/stors 通知方面的失誤,一旦糾正,將導致估計 56,000 份交易報告並識別出 97 項可疑交易或訂單,這可能會導致 24 項集體 str/stor 通知,這些失誤可能會破壞當局自身監控工具的有效性; (6) 監管機構依靠公司提交完整、準確的交易報告,使其能夠履行市場監督義務,發現和調查市場濫用案件,維護金融體系的正當行為; (7) 違規行為是由於疏忽、非故意或魯莽造成的. 6.14。考慮到所有這些因素,管理局認為違規的嚴重性為 4 級,因此第 2 步的數字為 3,580,025 英鎊的 15%,即 537,003 英鎊. 6.15。因此,第 2 步的費用為 537,003 英鎊. 步驟 3:減輕和加重因素 6.16。根據 DEPP 6.5A.3G,在第 3 步,管理局可以增加或減少第 2 步後得出的罰款金額,但不包括第 1 步中規定的應交回的任何金額,以考慮以下因素:加劇或減輕違規行為. 29 6.17。本案的一個加重因素是,管理局在交易報告要求方面向行業提供了大量持續的支持,包括在相關期間之前和整個相關期間通過 TRUP 和市場觀察,強調了交易報告和提交 STR / STOR 的重要性. 6.18。當局認為第2步的數字應增加10%. 6.19。因此,第 3 步的費用為 590,703 英鎊. 步驟4:威懾調整6.20。根據 DEPP 6.5A.4G,如果管理局認為第 3 步後得出的數字不足以阻止實施違規的公司或其他人實施進一步或類似的違規行為,則管理局可以加重處罰. 6.21。當局認為,第 3 步的數字 590,703 英鎊足以威懾 Sigma和其他,所以沒有增加第4步的懲罰. 6.22。因此,第 4 步的費用為 590,703 英鎊. 步驟5:結算折扣6.23。當局和 Sigma雙方在第一階段結束至交涉期限屆滿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當局對第 4 步的數字實行了 10% 的折扣。因此,第 5 步的費用為 531,632 英鎊. 經濟處罰 6.24。管理局特此處以 531,600 英鎊的罰款(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 100 英鎊). 7. 程序事項 7.1.本通知發給 Sigma根據該法第 390 條. 7.2.以下法定權利很重要. 決策者 7.3。導致有義務發出本通知的決定是由和解決策者做出的. 7.4. 付款方式和時間罰款必須全額支付 Sigma不遲於 2022 年 10 月 28 日向當局提交. 30 如果不繳納罰款 7.5。如果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尚未繳納全部或部分罰款,主管部門可將未繳金額作為債務追回。 Sigma並且由於權威. 宣傳7.6。該法第 391(4)、391(6) 和 391(7) 條適用於發布與本通知相關事項的信息。根據這些規定,管理局必須公佈其認為適當的有關本通知所涉事項的信息。該信息可以管理局認為適當的方式公佈。但是,如果管理局認為發布信息對您不公平或損害消費者利益或損害英國金融體系的穩定,則管理局可能不會發布信息. 7.7.管理局打算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公佈有關本最終通知所涉事項的信息. 當局聯繫 7.8。有關此事項的更多信息,請聯繫管理局的 Kerri Scott(直線電話:020 7066 4620/電子郵件:Kerri.Scott@fca.org.uk). Mario Theodosiou 金融行為監管局執法和市場監督部門主管31 附件A 相關法規規定2000 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該法案”) 管理局的運營目標1. 管理局的運營目標載於第1B 節( 3) 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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