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

2000年政府监管

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根据2001年12月颁布的《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案》成立,是一家自治的金融监管机构。该机构负责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内外的所有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授权和监管服务,包括保险、银行、信托服务、企业管理、投资业务、破产服务、公司注册、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等。自2002年以来,FSC承担了之前政府金融服务部的职能。作为金融服务监管者,该机构还负责促进公众对金融体系及其产品的了解,制定监管活动范围,减少金融犯罪并防止市场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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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披露时间 2022-10-28
  • 处罚原因 该实体不是 BVI 公司,从未获得 FSC 许可或监管从事任何类型的金融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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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20 号公开声明 - FXFINANCE LTD

2022年第20号公开声明—— FxFINANCE有限公司公开声明 FxFINANCEltd tortola,英属维尔京群岛 - 2022 年 10 月 28 日 -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sc”)认为有必要发布此公开声明,以保护可能被邀请开展业务的客户、债权人或个人经过 FxFINANCEltd 并让公众意识到该实体不是 bvi 公司,并且从未获得 fsc 的许可或监管以开展任何类型的金融服务业务。详情如下: FxFINANCE ltd 正在流通伪造的投资营业执照,并谎称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获得授权和许可,目的是通过作为受 fsc 许可和监管的实体进行投资和安排投资交易来开展投资业务。 FSC特此通知公众 FxFINANCEltd 没有也从未获得在境内或境内开展投资业务或任何金融服务业务的许可或监管。如果在任何时候被要求与 FxFINANCE.请公众向金融安全委员会提供有关据称在境内或境内经营的任何可疑实体以及此类实体从事的任何不当活动的任何相关信息。 FSC 已根据 2001 年金融服务委员会第 37a 节发布了本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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